? ? ?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局下發《關于配合質量考核報送檢測項目清單的通告》。為做好2021年我區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工作,根據《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清單報送工作,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1.已到寧夏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或設立了分支機構,且未向寧夏氣象局報告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含分支機構,下同),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寧夏氣象局報告,并提供檢測項目清單,接受寧夏氣象局組織的2021年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
? ? ? 2.2020年9月1日以來在寧夏開展檢測活動的所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應當于2021年9月13日前向寧夏氣象局報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出具檢測報告的所有檢測項目清單(清單模板見附件;上報的清單為紙質版加蓋公章,并發送電子版)。寧夏氣象局委托的質量考核機構將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從中抽取參與2021年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的檢測項目。郵寄地址:銀川市金鳳區新昌西路71號,寧夏氣象局政策法規處。聯系人:羅玲;聯系電話:0951-5029846;電子郵件:nxqxjzcfgc@163.com。
? ? ?3.如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不按規定報告到寧夏開展檢測業務的情況或分支機構設置情況,不按時報送或瞞報、漏報檢測項目清單,一經發現和查實,有關考核機構將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定(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結果直接判定為嚴重不合格:以各種理由和借口拒不配合質量考核工作或拒絕接受考核工作的,或不能如實提供考核所需要的各種資料的……)予以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的,依法立案查處。
? ? ? 4.各單位應當按照《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通過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及時報送在寧夏從事防雷檢測活動的信息(聯系人:柳佳俊,聯系電話:0951-3019855)。寧夏氣象局將于9月底前對2021年上半年檢測活動數據報送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及整改要求適時在寧夏氣象局門戶網站上公告。
附件: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清單(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局網站)